更新时间:2022.02.15
主合同作为决定补充协议产生的合同,一旦被认定无效,一般来说,补充协议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1、如果双方已经实际履行了主合同,也就是履行了合同的主债务,这时候视作主合同已经完成。就算主合同事后被确认为无效,补充协议也因为双方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补充协议就是对原有协议的一种补充。之所以需要这样的补充,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原协议遗漏
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属合同,一般情况下,补充协议也会随着主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66条的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并不意味着清算和结算条款也会随之终止。换句话说,如果补充协议是合同中清算或者结算的条款,这时候就算主合同已经
具体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以下几种情形会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第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第二是建设工程是必须要进行招标,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中标或者中标无效的。第三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他人的资质来签订的。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主要包括了以下步骤:第1步就是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完成之后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问题,那么要及时进行整改。完成自检之后就由监理单位进行预验,也就是竣工预验收,监理单位在验收之后要向建设
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的补充协议,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当然具有法律效力。这时候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就会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是指在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主合同进行补充或者变更,从而达成的协议。根据我
补充协议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 合同补充协议也是合同中的一部分,和合同一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开始生效后,双方又另外订了补充协议的,那么双方要根据补充协议来履行义务。 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了,主合同和补充协议还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主
补充合同的效力是: 1、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2、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主要包含以下三种类型: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2、建设工程设计类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类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主要指的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相应工程价款的合同,通常该合同需采用书面的形式进行签订。 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确定,有如下两种不同的情形: 1、合同约定存在有效仲裁条款的,依法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情形,该案应
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都有资质的要求,而承揽合同则不需要; 2、合同标的物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需要招标、投标的大型工程,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小到对普通物品的修缮; 3、合同签
建设工程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之中需要遵循一些原则。第1个原则就是平等原则,第2个原则是自愿原则。双方必须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第3个原则是公平原则,双方必须要公平合理的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不能够显失公平。第4个原则是诚信原则,双方应该诚实守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 补充合同的书写应当包含以下几方面: 1、补充协议应当包含合同中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确或者容易发生纠纷的部分进行补充,并提前约定好具体违约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