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包括: 1、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 2、建筑的主体结构工程; 3、建筑的屋面防水工程以及其他土建工程;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和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
(1)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承包人分包出去的只能是非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任务。 (2)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也
1.和解 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2.调解 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 3.仲裁 仲裁是当事人根据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
建筑工程垫资形式有: 1、全额垫资施工,主要指发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完毕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部分垫资施工,指承包人自己垫付工程总造价的一部分进行施工; 3、约定按照进度付款。
符合有效条件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有效。合同是否有效看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
建筑工程挂靠要注意: 1、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未能按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发包方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 2、与下游第三方发生纠纷,主要涉及挂靠人在工程施工中未能按约定向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施工队支付货款、工资款,应当由挂靠人
1、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和住所; 2、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3、工程总造价; 4、质量等级; 5、工期;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验收标准等。
个人不可以承包建筑工程。法律规定,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当事人,个人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因此个人明显不得成为承包方。
1、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办公住址、法定代表人等。 2、签订该合同的意思表示。 3、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4、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等。 5、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工程造价。 6、工程验收及
可以,但要在特定条件下。 1、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变更设计;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 4、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 5、工程质量鉴定; 6、不可抗力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