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继承财产的法定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继承财产的情况,一般是在没有第一继承人的继承的时候,才能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
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
1、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式。放弃继承用书面方式表达,就更显慎重,而且有利于稳定被放弃的那部分遗产再转移的法律后果。 2、口头方式。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
遗产继承的方式包括遗嘱继承以及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代位继承是属于法定继承的范围。
继承人在下列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转继承的次数不受限制,可以转多次。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成年继子女继承遗产的条件:已成年的继子女没有继承权,继子女未成年的有继承权。继子女的继承权前提是,继子女、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才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可能导致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民法典》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