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保证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保证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也成立。
1、要约与承诺意思表示一致; 2、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简称签单); 3、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交付第一期保费(简称交费)。
担保合同规定如下: 1.保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2.保证方式约定不明时,推定为一般保证; 3.保证期间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法定期间为六个月; 4.债权转让需通知保证人,否则对其不发生效力; 5.保证人之间对保证期间具有独立的抗辩权。
1、要约与承诺意思表示一致; 2、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简称签单); 3、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交付第一期保费(简称交费)。
担保合同有以下四种成立方式: (一)在主合同中订立担保条款; (二)在合同之外单独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 (三)担保人向债权人发出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债权人接受的; (四)保证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
保证合同成立的条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也即法律规定的,保证人与债权
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 (一)填写投保单。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或者说,保险合同的要约,就是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填写并向保险人提交投保单。 (二)承保。保险人在收到投保单后,经逐项审核,认为符合保险条件从而接受投保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有下列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诺生效时成立合同。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签订合同的,应当自双方签订或者盖章时成立合同。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务地点为合同成
保管合同成立需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交付。符合上述要件的保管合同成立。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1、要约与承诺意思表示一致; 2、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简称签单); 3、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交付第一期保费(简称交费)。
保险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即只要双方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对保险合同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合同就成立。所以,条件要素为:①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②保险人同意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