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自然人独资公司可以变更股东。自然人独资公司变更股东的,需要到当地的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一般情况下,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需要备齐以下登记材料:1
自然人独资公司不可以增加股东,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有且只能有一个投资者,不能再增加股东。自然独资企业最明显的特征是,个人独资企业是自然人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属于投资人所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自
1、成本法核算 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并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无重大影响,则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当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在账面价值上,一般保持不变,当然,追加、收回投资则排除在外。 2、权益法核算 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拥有控制、共同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如下: 1、将货币投资用于偿还股东或别人的个人债务; 2、非因经营或正常经营费用而无正当理由抽取货币出资。将别人的实物借出资,公司一经注册,将其归还原权利人; 3、将已办理产权转让手续的实物、工业产权、专利、非专利技术
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为抽逃出资根据情况而定。股东向公司借款,符合法定程序的,为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合法借款关系。合法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目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等。比如股东贷款不违反公司章程,应当经全体股东同意,履行法定程序。股东贷款
大股东挪用公司资金在以下情况下构成犯罪: 一、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
股东向公司借款不一定属于抽逃出资。只有当股东向公司借款,金额较大,明显违反一般商业规则的时候,才可能被认定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股东向公司借款,若符合法定程序的,则为合法的公司和股东的借贷关系。'合法'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债权债务关系合法等。如:股东借款在不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应当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股东借款应当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并
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实收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有以下这些: (1)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 (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实物作价出资方式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是以实物形态进行的,并且实物构成公司资产的主体。实物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所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且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公司作为母公司的附属机构,其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也就是说,分公司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