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1、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组织和行为的自治性规则,对公司以及其成员具有约束力。 2、股东名册。 3、出资证明。股东之所以能够成为股东,主要源于其对公司的出资,股东的出资是股权形成的实质要件。 4、工商登记。 5、股权转让协议
股东资格应当进行工商登记,但是是否取得股东资格,并不是以工商登记为条件,投资人实际出资后,虽然未依法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但是工商变更登记本质上是属于行政管理方面的要求,并不能作为投资人是否取得了股东资格的唯一依据。
1.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2.瑕玼出资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3.股票及出资证明书交付请求权纠纷。
能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有,若是有股东抽逃出资的,催告后,在期限内没有缴纳的,可以解除股东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抽逃出资者应该对于如实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主要包括的情形是: 1、工商登记与实际出资不符、投入资金行为性质不明; 2、股权转让瑕疵、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存在; 3、公司融资以股权提供担保、债权债务关系; 4、代持股行为、股东除名、虚假增资行为等。
确认股东资格的管辖法院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主要是指在出资
股东资格丧失的情形: 1、股权已经合法转让; 2、因违法受到政府处罚而被剥夺股权; 3、公司解散; 4、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 5、未依公司章程履行股东义务,而受到除名处置。
公司股东未出资可以转让股权。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股东未出资的,可以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
股东的出资形式有: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未依法评估的,出资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一)在读非应届生 2021广东省考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 但从以往情况来看,有不少在读非应届生(如研一研 二、本科大 三、专科大二)的考生为了“试考”谎报毕业年
股东变更需要的材料如下。分别为:1、法人签署并盖章的变更申请书;2、公司签署并盖章的股东出资情况表;3、公司签署并盖章的委托书;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5、股权转让协议;6、新股东的身份证明;7、公司法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