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3
根据法律规定,婚后借款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
借款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贷款是由夫妻共同签字的,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那么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
公司债务与法人的关系是,法定代表人仅对外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不承担公司的债务。公司是以其自身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负责,而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以下情况下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
以下情况下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
要看贷款的用途。如果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共同生活开支,就属于共同债务。下列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借款人借钱不还,要认定是否为夫妻债务,则可以确认该欠款是否有夫妻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是否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欠款。
一般来说,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
借贷属于典型债权债务关系,债权是可以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则为债务,即必须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借贷关系中,出借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本金及利息的权利,借款人有偿还本金及利息的义务,因此,借贷是
借贷关系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包括合同之债,而当事人之间订立借贷合同的,产生了借贷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要向贷款人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而贷款人有取得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权利。
借贷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在借贷关系中出借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本金及利息的权利,借款人有偿还本金及利息的义务,所以这属于典型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且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则为债务,即必须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借贷关系中,出借人有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