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5
故意杀人罪的特征是这样的: 1、犯罪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
故意杀人罪的特征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在
行政法的特征: (1)行政关系复杂多变。 (2)行政法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内容十分丰富。 (3)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变动性。与其他部门法由于社会生活和行政关系复杂多变,因而作为行政关系调节器的行政法律规范也具有较强的变动性,需要经常进行废、改、
1、犯罪构成的概念 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预备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 (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犯罪预备的主观特征也包括两个方面, (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 (2)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构成要件是:已满十二周岁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可见,我国刑法中的主犯有两种: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就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妨碍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构成特征: 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公务活动。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 三、本罪的
故意杀人预备与犯罪预备所指的范畴不同。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泛指一切犯罪行为的预备。故意杀人预备只指故意杀人行为的预备。
间接故意杀人的情况有为了追求一个非法的目的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为了追求一个合法的目的而放任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和在突发性案件中不计后果的实施杀人行为。
犯罪是指对犯罪各种内在、外在特征的高度、准确的概括,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简要的说明。犯罪的特征: 1、危害性,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 2、违法性,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是对犯罪行为的否定的法律评价; 3、侵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