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
申请劳动仲裁,先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裁决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到劳动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及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该两份鉴定结论出来后可先向用工单位针对工伤待遇进行协商,若用工单位不给予,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
员工如果要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工伤保险的,需要在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及时提出申请,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上述认定书和员工治疗工伤所支出的相关费用单据。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可依法支付给员工相应的赔偿费用。
短期工由用人单位为其交工伤保险,要带齐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相关核准执业证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三期女工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用人单位不得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在“三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是否续签。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
工伤保险欠费要及时补缴,只要补缴了就不会受影响,当事人缴纳工伤保险中间中断了几个月的,补缴完可以继续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及时补缴的,会对今后的工伤报销等产生影响。
办理工伤保险的流程如下: 1、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送工伤报告表; 2、工伤员工单位要在事故伤害那天,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起的三十天内,向劳动科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那么在此期间发生的
单位未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费用由单位依法支付;如果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滞纳金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共同支付新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