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风险代理的委托代理合同是代理权产生的一种基础法律关系。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有委托合同,所以委托人单方授权给受托人,受托人因此取得代理权。而委托授权的受托人代理权并非直接来至于委托合同,而是来至于委托人的授权行为。委托授权的基础法律关系有委托合
委托合同有下列法律特征:委托合同的主体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合同、也可以是无偿的合同;其内容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代为处理委托人的事务。
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委托代理合同可以终止。委托代理合同主体依法行使合同终止权的、合同标的已经全部灭失的、合同已经依法解除的、委托代理合同主体已经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可以随时终止。
单方面授予委托代理权的行为有效。 委托代理权的授予本就是有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具有单方性、无因性、独立性的特点。 如果是以对话方式做出授权行为,自相对人了解时生效,如果不是以对话方式做出的,意思到达
第一、关于无因行为的理解。无因行为是不以原因为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不论原因是否欠缺、违法等,该行为自完成时起发生效力,不受原因行为的制约。也就是说,无因行为不是讲该行为没有原因,而是讲该原因与其效力
表见代理是为了保护善意相对人的信任利益和交易安全。虽然具有效力待定合同的一般特征,但善意相对人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其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因此不能将表见代理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表见代理的构成虽然代理人没有
委托代征管理方法如下:为加强税收委托代征管理,规范委托代征行为,降低征纳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该办法。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
委托合同与代理合同区别如下: 名义的区别。代理是在代理职权的范围内,被代理人用被代理人的名义和以外的人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从而产生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委托他方处理事务,他方接受委托的协议,这就是委托合同的产生,受托人可以用自己,也可用
委托与代理,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适用范围不同:代理关系通常可以包括委托关系,有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而委托关系却不能是代理关系,可以是代理关系之外的关系; 2、效力范围不同:代理关系是存在于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