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5
离婚时征收的房产如何分割,需要根据征收的时间来进行判断。如果征收决定是发生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的话,所涉及的房产就应当认定为其中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这主要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了,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
房产是公婆名下,在离婚的时候,法院一般都不会对这项房产进行分割。这主要因为: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一般情况下应当推定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是房产的所有人。因此,如果房产登记在公婆名下,这时候这项房产一般都会被认定为属于公婆所有的财
债务人提前变卖房产的,如果债权人还没有起诉的情况下,可以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法院查封房产,已经起诉的可以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如果该房产已经被法院查封而债务人变卖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
继承房产在继承开始前属于继承人共同共有,属于物权确认纠纷,继承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遗产,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继承结束后为继承权纠纷,适用诉讼时效。 在房产分割前,房产为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所有继承人均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为物权确认纠纷,不受诉
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2、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
实际上,在离婚时只有一套夫妻共同房产的话,也可以对房产进行分割。首先,双方可以约定由其中一方取得这项房产的所有权,同时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财产补偿。具体的补偿金额也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其次,双方还可以约定,由其中一方无偿
夫妻离婚对按揭房产处理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管产权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都是共同的财产。法院一般会将房屋判给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付给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取得房屋
夫妻离婚房产分配如下: 1、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
房产加子女名字的新规定是:房产加子女名字只能通过赠与或交易的形式。具体如下: 1、通过赠与手续添加子女名字。假定子女的受益额为房屋评估价值的三分之一,其中所需公证费用、契税都要按评估价值收纳分之一来算。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将不动产赠与自家
房产拍卖还不清债务的,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了,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权人如果有财产线索的,可以向法院提供,法院也可以依职权查询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如果对债务人的房产
两个子女要继承父母房产的,要看父母有无留下遗嘱。根据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如果父母有留下遗嘱的,则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规则进行继承。子女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还有配偶和父母。
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有以下三种不同的分割方案: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按揭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给与折价补偿。房屋的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