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
第一,如果大型群众性活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那么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如果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特别恶劣的,那么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量刑,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犯重大责任事故罪情节特别恶劣的,是该罪的加重处罚事由。 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如下:
最高5年以上。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造成死亡一人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而情节特别恶劣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1.致人死亡
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认定依据是: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人身和财产;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的区别在于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不同: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
工厂生产出事故属于大型群众活动安全事故,因为发生大型群众活动安全事故构成要件就体现了公共安全所发生的大型活动。根据《刑法》第135条之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立案。本罪是结果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