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交通事故死亡后子女误工费的计算按照因办理丧事所造成的实际收入减少的来计算。子女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子女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要求赔偿的当事人应提供劳动合同、单位的误工证明等证据证明误工损失。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标准如下: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 二、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乘以误工天数计算误工费;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则按照其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误工费的计算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
亲属参与处理交通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或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可以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进行治疗所产生的陪护费应当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根据相关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即误工费=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
符合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误工费法院也会支持的,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是赔偿给受害人的,亲属一般是没有误工费的,如果亲属办理丧葬造成误工的,可以主张误工费。
依据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是没有误工费的,但死者家属办理丧葬时造成误工的,是可以主张误工费的。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中误工费需要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侵权人不需要赔偿受害人亲属的误工损失,应当赔偿相应的死亡赔偿金与丧葬费等,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一般情况下,陪护人员可以主张交通事故误工费。陪护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陪护人员没有收入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陪护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