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
继承权丧失的效力包括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我国继承法对继承权丧失的时间效力没有明确规定,从立法精神来看,当继承人具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时,其继承权就当然丧失;若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出现在继承开始之后,则其效力追溯至继承开始之时等。
认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方法:若继承人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等情形之一的,则丧失继承权。但若继承人实施虐待行为后悔改,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丧失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主观存在恶意,客观上实施了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以违法手段阻碍被继承人等行为,依法被剥夺继承遗产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丧失继承权,又称“继承权的丧失”、“剥夺继承权”。是指由于出现法律规定的原因,依法定的程序取消或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对继承人的严重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制裁措施。
故意杀害死者是一种严重的犯罪。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无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继承人都丧失了继承权。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是继承人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主观故意和争夺遗产的目的;非法剥夺其他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列举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五种行为,但第二款增加了对继承人宽恕的规定; 即继承人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不但应当受到刑罚处罚,而且应当剥夺其继承权。并且只要其有杀害被继承人的故意即可,不管是否达到其杀人目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需要指出的是,只有出于争夺
如果是因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者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而丧失继承权的,继承权不能恢复。如果是因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导致丧失继承权的,可以去争取被继承人的原谅,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
继承人失踪不会丧失继承权。 如果继承人被宣告失踪的,失踪的人是有继承权的。继承权是公民的基本民事权利,非法定事由或自己放弃不会失去继承权。失踪不是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
丧失了继承权就不能继承遗产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