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网络诈骗罪的从犯的认定: 1、在网络诈骗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在网络诈骗的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从犯是主犯的对称,共犯种类之一。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
网络诈骗罪从犯的认定标准如下: 1、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 2、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3、多人实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诈骗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认定为诈骗犯罪的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认定为共同犯罪的从犯。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对于犯诈骗罪的当事人来说,会根据犯罪金额的大小来决定其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至无期徒刑,单处、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不等。对于诈骗罪的罚金会在1000元以上,未成年人会在500元以上。而对于从犯而言根据其在具体案件中所起到的作用
辩护人的权利包括: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的卷宗材料;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等。
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从事下列执业活动: 1、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
委托辩护的含义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控诉一方的指控而进行的证明其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罪责的反驳和辩解。
刑事辩护的种类如下: 一、案件事实辩护。也就是正面论述和证明一个和公诉机关提出的案件事实不同的被告人的具体行为;或者反驳公诉机关提出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即论述和证明公诉机关并没有用证据充分证明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二、证据不足辩护。 三、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辩护可以分为: 1、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 2、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 3、指定辩护,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
不得担任辩护人的情形: (一)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人民陪审
1、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 2、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 3、指定辩护,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护人。
1.刑事辩护的定义: 刑事辩护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说明被告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辩护基于法定的辩护权而产生,是针对控诉而提出并同控诉相对立的—种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