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需要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 2.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一份;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相关证据及证据清单各一份。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提交公函
1、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2、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仲裁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3、听取申诉人员及其代理人的申诉和被诉人及其代理人的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管理流程如下: 1、订立。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根据规定送政府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2、解除。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下达有关规定,明确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并送达本人。 3、续订。劳动合同届
按照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
劳动仲裁一般需要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一般是一年,而仲裁庭处理仲裁案件的时间一般是四十五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则可延长不超过十五日,但要经仲裁委员会的主任批准,且要书面通知各当事人。
合同进行仲裁的开庭程序如下:当事人到庭以后,由仲裁庭主持开庭,然后由当事人依法进行举证和辩论,仲裁庭也可询问当事人,在辩论和陈述终结后,再核对开庭笔录并由各当事人签字,最后由仲裁庭依法作出裁决。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流程: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将进行明确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答辩、仲裁庭调查事实、当事人双方举证质证、辩论、陈述等环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受理该申请并通知通知当事人。作出不受理决定时也会书面告知当事人不受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