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反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是: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当事人意思表示虚假的;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担保合同无效的。
反担保抵押合同的效力:主债权债务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反担保抵押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有效。
无效反担保合同的责任承担是:如果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反担保合同一般也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在反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需要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将按照约定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因此而订立的合同即为保证合同。由于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所以主合同变更与保证合同的效力有着密切
1、合同对当事人的一般拘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效力体现为双主事
1、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为担保人的担保提供担保,这种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该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相当于原担保而言被称为反担保。 2、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但不包括“保证”),也可以
因借款人没有按照《贷款通则》规定在贷款到期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且该展期期限也有违《贷款通则》的规定,故本案展期不成立。虽保证人承诺“如贷款展期后,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在展期不成立的情况下该保
在本质上,反担保合同也是担保,草拟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写清楚反担保合同担保的形式,是保证、抵押的,还是质押; 2、明确反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方式,若合同对反担保人的责任方式没有作出约定或约定不清晰的,那么反担保人就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连带
担保合同是合同的一种类型,以口头形式订立的担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为相关法律所保护。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又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
保险合同的效力是指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否具有法定的有效性。在法律上所理解的保险合同“效力”,是指保险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无效有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两种。约定无效由合同的当事人任意约定。只要约定的理由出现,则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