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 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
受害人就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索赔,所需要准备的证据包括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的凭据,伤残鉴定报告等。《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交通事故要求赔偿需要下列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伤残鉴定结果。 4、医院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5、其他证据材料。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证据主要是根据诉讼请决定的,一般需要证明以下事实的证据:证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的证据,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的证据。造成残疾的,证明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的证据;造成
交通事故要求赔偿需要下列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伤残鉴定结果。 4、医院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5、其他证据材料。
医疗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患者要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2、病历资料复印件。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 5、其他,如有关
交通事故的赔偿需提供这些证据: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证明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3、证明赔偿事项的证据。
要想证明医生非法行医,需要提供以下证据:医生没有相关证件的证明,医疗机构没有相关营业执照的证明,当事人的相关证言,以及一些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医疗纠纷诉讼的证据有: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2、病历资料复印件;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 5、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
医疗事故证据的收集包括,一,病历资料的书写、保管、复制和封存,患方有权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等。二,可疑物品的封存与检验,如可疑药物、容器、器械等物品。三,千万不要单方启封封存材料,对于医患双方封存的任何材料,医生均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