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缓刑再犯不是累犯。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缓刑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刑罚,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而不是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所以,判处
累犯不适用缓刑,法律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累犯是不能被判处缓刑的,必须被判处实刑。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累犯如果没有被限制减刑,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减刑: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法定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要减刑。
缓刑犯不可以构成累犯,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的主观条件为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累犯确实不得缓刑,这是根据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同时累犯也不得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累犯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但是相关法律没有规定累犯不能减刑。因此即使是累犯,只要满足减刑有关规定的条件,仍然可以减刑。减刑面对的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立功表现的话可以依法减刑。
缓刑犯不可以构成累犯。缓刑考验期满不是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而是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缓刑犯罪分子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新罪的,不能以累犯论处。
累犯犯罪不能适用缓刑。我国《刑法》第74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该规定实际上是从另一个角度强调了累犯从重处罚的性质,因为缓刑的运用是以罪犯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为条件的,而累犯是经过了刑事处罚后不思悔改再次犯罪,
不可以。判3年以下是允许申请缓刑的,但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