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侵害隐私权责任构成,必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 所适用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首先,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须具备违法性。其次,侵害隐私权的损害事实。隐私是一种信息、一种活动、一种空间
名誉权的立案标准,有以下四个方面:行为人客观上损害了他人的名誉,被第三人所知。行为人有主观过错。受害者应该是特定的人。侵权人的行为已经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并且使受害人感到不公平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侵犯名誉权的立案标准,不仅是侵害了
侵权和违约的认定是:行为人侵害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是侵权。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是人格权的一种,受到法律的保护。 侵犯名誉权的认定标准是: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具体包括侮辱、诽谤等行为。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无责任认定赔偿标准是: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
职务侵占金额超过六万元,认定为“数额较大”,超过一百万元,认定为“数额巨大”。 1、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按照贪污、受贿罪相应数额标准的二倍、五倍执行。 2、贪污、受贿数额在三万元至二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 3、贪污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诉商标侵权应赔偿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能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
商标侵权行为应当按照《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赔偿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能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
超市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
根据《商标法》第63条规定,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标准如下: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
商标侵权赔偿计算方式是:一般情况下,按照实际损失、违法所得、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的顺序确认赔偿数额即可。但权利人主动提出选择前述一种方式计算的,应当以权利人的选择为主。
商标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一般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权的情节严重的,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