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关于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认定或者判定的过程,有以下三个基本步骤: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 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
侵犯商标权的认定如下: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3、销售侵
商标权人在遇到商标侵权行为时,都希望自己能尽可能地得到经济上的补偿,那么根据我国商标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商标法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界定侵占商标权的标准是: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只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 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 3、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商标。
商标侵权根据下列标准确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擅自使用、更换、伪造、销售、制造他人商标,从而导致商标注册人遭受实际损失的违法行为,即可认定为商标侵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认定为商标侵权: 1.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相同的商标; 2.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类似的商标;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的商标标识; 5.未经同意,更换注册商标又将商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无法确定实际损失,按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
侵害商标权赔偿额的确定: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赔偿数额: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商标侵权认定方法如下: 1、行为人实施了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即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所有人的损害; 3、违法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4、
使商标侵权赔偿额得到支持的方式包括:商标权人要收集侵权行为造成损失的证据,或者侵权人获得利益的证据向法院提交。因为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是赔偿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