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1、女性还是能够作为强奸罪的主体的,只是不能作为实行犯,而只能作为起组织、辅助或者教唆作用的共犯而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 2、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
强奸罪的构成是: 1.若对象是幼女,则犯罪客体是幼女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若对象是妇女,其犯罪客体是妇女享有的拒绝与其合法配偶以外的其他男子性交的权利; 2.客观方面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3.主体要件一般是男性; 4.主观方面
婚内强奸算违法犯罪,构成强奸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在强奸罪中,其主要作用的是妇女是否同意与合法婚姻以外的男子发生性关系的意志,而妇女意志之一本质有通过犯罪手段、犯罪行为、妇女是否抗拒这些客观现象表现出来。因此,强奸罪的本质特征是违背合法婚姻以外的妇女不同意发生非法性交的意志(此处不包含幼女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界定为: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是年满十四周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主要包括: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为故意; 3、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4、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
强奸罪有犯罪预备,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
一般认为,婚内强奸已经构成了强奸罪。尽管婚内强奸发生于丈夫和妻子之间,但是丈夫确实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手段,并且在主观上有直接故意,强行奸淫的目的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并且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也侵犯了妇女性的不可侵犯
婚内强奸罪算强奸犯罪。婚内强奸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使用暴力等手段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从法律规定上来看,并未将丈夫排除在强奸罪的主体之外,因为刑法规定强奸罪旨在保护妇女的性权利不受侵犯,与实施强奸行为的主体是什么身份无关。
只要是违背妇女的意愿与之发生性行为,不管是否处于婚姻存续期间,都属于强奸行为。 从法律规定上来看,并未将丈夫排除在强奸罪的主体之外,因此刑法规定强奸罪旨在保护妇女的性权利不受侵犯; 与实施行为的主体是什么身份无关,结婚并不能剥夺女性的性的自
女的强奸男的不会构成强奸罪,但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猥亵侮辱罪。 女的强奸男的在目前不构成强奸罪,因为法律中没有规定女性强奸男性,只规定了男性强奸妇女的情况。 并且,强奸罪的定义是相对于男性强奸妇女确定的。
下列情况下婚内强奸定强奸罪: 1、双方并未共同生活,女方有离婚意愿,男方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女方的; 2、双方感情破裂,长期未共同生活,一方强奸对方,致受害方身心受到重大伤害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