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夫妻异地离婚只能起诉离婚,起诉方可以对方居住超过一年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登记应该去男女双方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
夫妻应该在以下地点办理离婚手续:一个是民政局,这是夫妻办理协议离婚的地方。另一个是法院,这是夫妻办理诉讼离婚手续的地点。以协议离婚为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方要起诉离婚的,应到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若对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到对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存在以下情况才可以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 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对
异地离婚诉讼的办理方式:应当根据地域管辖原则和级别管辖原则,确认管辖法院。即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然后,当事人向该法院递交符合条件的起诉状。法院决定受理后,应当进行调
持户口本、身份证、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备2分复印件)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
起诉离婚管辖法院,通常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由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到被告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1、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本人的户口簿(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