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刑事案件的受害人的抗诉条件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刑事案件被害人是申诉主体。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
刑事抗诉答复方式有: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检察院。下级检察院认为上级检察院撤回抗诉不当的,可以提请复议。
抗诉申请条件如下: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 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 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 3、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
刑事抗诉书应当送达被告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提出抗诉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从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方式。它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起刑事抗诉: 1、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而判有罪的; 3、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 4、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
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申请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并使仲裁程序启动的人。“被申请人”指申请人诉称侵害其合法权益或与其就民商事法律关系发生争执而由仲裁机关通知参与仲裁的人。
刑事犯罪中申请抗诉的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或者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并且未超过提起抗诉的期限的。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住址。如系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请求的,还应写明申请人与被害人的身份关系。因什么案件提起上诉,然后说明上诉的请求并写出上诉理由。最后写上申请人的姓名和申请时间。
刑事被告人申请检察院抗诉的时效是5日或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1.申诉人基本情况; 2.被申诉人基本情况; 3.申诉事项,写明对哪一份法律文书不服,以及申诉人具体要求; 4.事实和理由:详写不服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也可指出不服的判决在认定事实上、使用证据上、适用法律上、程序的合法与否上等方面; 5.致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