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7
对行政处罚期限的算法:如果行政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可以当场作出;如果不能当场作出的,应在立案之日起的九十日内作出;但是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一般不再予以处罚。
对于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执行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限是处罚决定书中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申请执行处罚的时效期限是三个月,从当事人的复议申请期限或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计算行政处罚期限的办法:如果行政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可以当场作出;如果不能当场作出的,应在立案之日起的九十日内作出;但是最长一般不得超过二年。因为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一般不再予以处罚。
行政处罚期限是两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
行政处罚的追诉期限一般为两年,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延长至五年。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没有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追究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政法律责任的法定有效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
行政处罚存档期限为永久保存。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
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时间根据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一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时效是两年,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在两年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诉讼期限为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是有两年的期限的,超过两年即不应当对其在进行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