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条款的性质是约定条款。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不是法定条款的,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用约定试用期,但双方约定试用期的,约定的试用期是有期限限制的,不能超过法定的期限。因此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条款的性质
你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1、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公司未为你依法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相关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
1、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裁减患病后在医疗期内的职工;非过失性辞退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职工;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程序为: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2、用人单位应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送达给劳动者,合同中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广义上的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本文仅从狭义上区分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我认为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至少存在如下区别。《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
灵活用工协议,不一定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都是书面的形式,而且需要满足一定的实质条件:用工者与被用工者之间已经成立了实质的劳动关系,二者之间存在从属性的人身关系。具体来说,想要证明灵活用工协议属于劳动合同,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