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父母包办婚姻是违法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包办婚姻是男女双方不是基于自愿结合,而是由第三者(包括父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行为。包办婚姻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物,侵犯了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应当严格禁止。
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但是需要注意法律规定了事实婚姻的范围。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属于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的处理适用一般婚姻关系的相关规定,即事实婚姻受我国婚姻制度的保护。
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
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
第一,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第二,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3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
未进行婚姻登记的男女关系,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 1994年2月1日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夫妻关系才受到法律保护。 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
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没结婚的婚姻不一定受法律保护。如果是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即使没领证,其事实婚姻关系也受法律保护。但是在此之后,由于我国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故只要双方没领证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依法成立,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即合同当事人应当是合格的合同主体。 (2)其次,合同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指的是,合同的订立过程
借条要受法律保护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借贷双方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借款的意思表示真实;借条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有下列情形的借条不会受法律保护: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仍然出借的,该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被胁迫、欺诈写下的借条不受法律保护。 (3)借条利息高于法律允许的范围,是不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