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不能。 由于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是法定的,即由于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原因造成的,一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认真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结性的。 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1、三代以内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结婚; 2、男性不满22岁,女性不满20岁结婚; 3、以婚前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且婚后难以治愈的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应该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和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和
无效婚姻不能登记。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申请无效婚姻之后无法撤销。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
离婚后不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因为离婚后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不算,两者区别为: 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 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
民法典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无效的婚姻是不需要离婚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的离婚:对于无效婚姻一般是没有离婚的说法的,要是想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只需要一方申请婚姻无效就可以了。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
婚姻无效不等同于离婚,两者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 2、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在接到驳回无效的判决书后,可以起诉离婚。婚姻关系没有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则是有效的。有效的婚姻关系,需通过法律程序解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