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承揽合同不是实践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且不以当事人一方对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为合同生效要件,因此是诺成合同。
商业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建设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建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了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如下: 1、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具有特殊性; 2、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
赠予合同如果未经过公证或者不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是实践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赠与合同并不都是实践合同。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其余的赠与合同性质为实践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将运输合同规定为诺成合同,符合了现代化社会中专业化的要求,保护了托运方和承运方的共同利益。实践中,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
运输合同不是实践合同,而是诺成合同。实践合同是指当事人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运输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因此运输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
商业借款合同不是实践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
雇佣合同不是实践合同,雇佣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买卖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而买卖合同,一般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属于典型的诺成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
承揽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规定,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