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9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
不得减刑假释的情形有:犯贪污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决定缓刑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的;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分子,如故意杀人、爆炸、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对累犯不得假释;对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不
减刑最多减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可以减刑的情况有: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
股东直接诉讼适用情形有: 1、股东与股东的诉讼; 2、股东与公司的诉讼; 3、股东与公司董事、监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 4、股东与公司和公司管理人员外第三方当事人的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
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 二、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
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情形有: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
限制减刑是指对被判处死缓的累犯以及其他严重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裁判刑罚时,根据其犯罪情节等,对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刑罚种类变更或者减刑幅度进行一定限制的刑罚制度。限制减刑的情形:被判处死缓的累犯;因故意杀人等等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实施有组
服刑人员可以减刑的情形有: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
逃债的情形有: 1、企业兼并、倒闭、撤销,法定代表人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卸不管; 2、债务人将资金汇入所立账户,秘密账户或其他单位,难以查寻冻结; 3、债务人准备将商品转移、处理,换上代销商品,难以用于抵债; 4、公款私存、公物私名,
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还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仍在诊断、观察期的;员工患病或者因工伤仍在医疗期内的;女员工处在三期内的等情形。
涉嫌逃避欠缴税款罪的犯罪嫌疑人涉案的金额若达到一万元的,即可以构成犯罪,应当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刑法》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有期徒刑可以减刑的情形有: 1、在服刑期间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的; 3、在服刑期间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 4、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 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方面表现突出; 6、对
有下列情形的,是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减刑的:1、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2、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且有悔改表现的,或者在执行期间,是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符合以上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减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