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必须与被诉行政行为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即需要承担该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或者合法权益受其影响的。行政诉讼的原告包括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但并不限于行政相对人,只要是与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如果原告或第三人故意隐瞒相关情况或证据,或者是事后才发现相关情况或证据,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在行政处理过程中没有向行政机关提出相关理由或者证据,而在诉讼程序中提出,在这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考虑准许被告补充证据。
行政诉讼中,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原告主体资格; 如果相应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如果相应的法人、组织终止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
行政诉讼中,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原告主体资格; 如果相应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如果相应的法人、组织终止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
按实际情况,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应当是适格原告诉讼主体,所以,行政诉讼原告是否适格,由原告自行证明。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
原告的诉讼权利包括以下几方面:(1)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有选择管辖权的权利,在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均有权管辖行政案件的时候,原告有权选择向其中一任何一个提起诉讼的权利。(3)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是任何侵害公司利益,而公司怠于对其行使诉权的侵害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共益权而产生的间接诉讼,它是与以股东私益权为目的的直接诉讼相对应的。根据侵害公司利益的人的身份的不同,提
派出所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一般会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以及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诉讼被告的认定规则如下: 1、如果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如果是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