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行政诉讼中诉讼标的是行政事项中的权利关系,以及诉讼案件中涉及到的相关义务情况。诉讼标的是指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
行政复议是不服下级行政机关的决定而往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行政诉讼是不服行政机关的决定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不服行政机关决定的时候可以二选一。不过不服复议决定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法院,只能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指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具体行政
行政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例如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就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依据法律规定充分调动政府资源,通过一定运作机制,逐级贯彻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的政策、决策,以落实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诸任务的活动过程。
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条件是有明确的被告、原告主体适格、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的条件如下: (一)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提起行政诉讼的程序: (1).行政诉讼一审程序。行政诉讼一审程序是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它由依次相互衔接的四个阶段构成,即起诉、受理、审理、裁判。 (2).行政诉讼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从当事人提起上诉开始。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对案
行政诉讼的条件是:起诉的原告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起诉状中载明了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并且受诉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诉讼制度。
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2、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原则; 3、诉讼不停止行政执行原则; 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原则; 5、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