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
单位没有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进行主张。一般情况下由原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然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办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话,劳动者需要根据办事部门要求提供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一,是用人单位没有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没有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情况下,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二,是用人单位的上述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
如果公司拒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劳动者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而且按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公司必须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劳动者依法搜集下列材料,可以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其
没有签劳动合同不用开离职证明,劳动者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以及社保转移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则确认劳动者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二、劳动者服从单位管理并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三、劳动者为单位提供了劳动,并且
即使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下列凭证可证明双方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单位的考勤记录等。
没有劳动合同,应该收集下列证据来证明是劳动关系:单位每月发给职工的工资条、为其缴纳社保的记录;单位发给职工的工作证、服务证;以及单位的考勤表等。
未签劳动合同可参照下列凭证证明劳动关系: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