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18
主要情形有: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协议,协议全部无效;拆迁人没有办理相关的拆迁手续,不具有拆迁的资格,所签订的协议无效;损害国家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拆迁协议无效。
被拆迁人委托他人处理拆迁,被委托人如果没有按照委托人要求签订拆迁协议的无效。拆迁人的拆迁许可被撤销,拆迁协议无效。拆迁人未按法定程序告知被拆迁人补偿标准。拆迁公司故意虚假告知或故意隐瞒房屋重置价格作价的法律规定.
1、协议无效,则意味着没有签订协议,因此只能按照原来的状态,重新协商补偿或者依法进行评估补偿。 2、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
拆迁房屋需要签订补偿协议。补偿协议应当明确双方法律责任主体的基本信息、补偿总额和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支付时间和方式、安置房屋面积、具体位置、违约责任、履行程序等条款。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拆迁人时,没有办理有关拆迁手续的,其所实施的拆迁行为应当被确认为无效。 (2)拆迁人与非被拆迁人订立的房屋拆迁协议无效。 (3)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被拆迁人委托他人处理拆迁,被委托人如果没有按照委托人要求签订拆迁协议的无效。被委托人转委托无效,由于拆迁安置过程不是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若是转委托也必须征得当事人的书面同意。 2、拆迁人的拆迁许可
一般来说,拆迁人只与房屋所有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但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应与房屋所有人、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一、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居住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二、
安置补偿协议,即政府和被征收人签订的协议,从本质上来说,其属于行政协议,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安置补偿协议合同无效: 1、采用不正当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和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采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
拆迁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不是合法行政主体,不具备合法的征收决定的情况下双方订立的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部分产权人签字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如果部分产权人代理其他产权人签字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下面几种: 首先,如果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效力强制性规定的,决议无效。效力强制性规定,指的是对违法行为的效力进行直接规定,或者引致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