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执行逮捕是指由公安机关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
执行标的是指人民法院应依据执行根据所确定的给付内容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执行,非依法定程序不得中止执行或改变、撤销执行根据,不得变更执行标的或停止对执行标的的执行。
缓期执行的意思是对于被依法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以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规定一定的期限暂缓刑罚的执行的法律制度,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执行工作对各方当事人影响重大,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也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规范公正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坚持比例原则,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避免过度执行;要提高政治站位,着眼于党和国家发展战略。
执行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妨碍刑事诉讼,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而依法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有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证据、事实和前提; 2、可以判
代位执行是指在被执行人不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债务人对第三人依法享有的债权。但执行财产的范围不能超出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范围。
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案外人(执行程序以外的人)认为所执行的标的自己有全部或部分的请求权,或认为执行可能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目的在于保护案件人的合法
代位执行是指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案外的第三人享有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对该第三人强制执行。在执行实践中,当被执行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无疑是解决执行难的一个重要手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从根本上讲,法人与其他组织一样,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是法律技术的产物。法律确认法人为民
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 合同履行,是
执行终本是法院执行过程中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主要是针对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也就是6个月内,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无法将本案执行完毕,而暂时做的一个结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