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强制执行探视权有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应当依法给予协助,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有用,抚养权也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但与强制执行财产不同,这其实是属于强制执行行为,而且因为婚姻家庭要特别照顾情感伦理的特殊性,所以说这类强制执行自然有其特殊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
有用。 1、探视权的行使可以保证夫妻离异后非直接抚养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有利于弥合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之间造成的感情伤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2、探视权不仅可以满足父或母对子女的关心、抚养和教育的情感需要,保持和子女的往来,及时
抚养权可以强制执行。子女抚养权强制执行具有可操作性。子女抚养权的强制执行并非是对子女的强制执行,而应当是对交付子女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的强制执行。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子女的探望权是没有办法强制执行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在对方不让看孩子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可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外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
探视权一般可以强制执行,如果离婚后直接抚养方拒绝探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之后可以申请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视,如果拒不配合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抚养权不可以强制执行。但可以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因为抚养权是基于人身权而产生的,而我国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仅针对财产部分。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尽量避免未成年子女受到伤害的事件发生。在
行政执行的程序化原则有强制原则;准确原则;迅速原则;灵活原则。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行政执行更是国家意志的具体实施。因此,国家意志的强制力决定了行政执行是一种具有显著强制性的管理活动。
行政机关有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但要符合下列条件: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拒不履行行政决定。
拒执罪所涉当事人可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管辖法院系执行法院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证据,基本证明被执行人在有执行能力的情况下拒不执行判决,其行为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权利。同时,申请执行人为此曾向公安机关控告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
行使探视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离婚后,直接抚养方不让不直接抚养方看孩子的,不直接抚养方可以就其行为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法院可以依法对直接抚养方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来促使其履行协助义务。但是法院不能对子女的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