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原告的主体资格主要有两种:一是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主体不适格的情形:原告不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原告不具有诉讼能力,且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或者其被告不适格的等。
我国现行法律对行政诉讼原告的要求是适格,即构成原告资格的条件是:第一,起诉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第二,起诉人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只要具备上述两种情形中的一种,便可认定其符合行政诉
行政诉讼法原告主体资格认定条件: (1)主体条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3)主张的权益是合法权益; (4)主张的权益受到损害; (5)主张的权益受到损害和行政行为有因果关系。
行政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可以参考刑、民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认定。公益诉讼有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都是社会组织代表全社会向某类组织或者个人提起诉讼,公益诉讼需要特定社会组织才有权提起。 行政公益诉讼,又简称为行政公诉,是指公民认为行
行政诉讼中,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原告主体资格; 如果相应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如果相应的法人、组织终止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主体不适格的情形包括:原告不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原告不具有诉讼能力,且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或者其被告不适格的等。
行政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可以参考刑、民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认定。原告资格的认定对该制度能否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有最直接的影响,也是防止滥诉、提高行政诉讼效率、减少国家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的。行政公益诉讼,又简称为行政公诉,是指公民认为行
行政诉讼中,应从下列方面来审查原告的主体资格:原告是否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原告是否是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原告是否有诉讼能力等。
行政诉讼案件原告的主体资格认定,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条件: 1、行政案件的原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 2、具体行政行为符合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3、被诉的行政行为可能对原告造成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