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5
虐待俘虏罪,是指军职人员对被我军俘获不再进行反抗的敌方人员,实施虐待,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八条【虐待俘虏罪】虐待俘虏,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虐待俘虏罪既遂处罚标准规定如下:虐待俘虏,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为军人违反职责犯罪,必须是现役军人才能构成本罪,若在战时涉嫌该罪,对于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军的俘虏管理制度我军对放下武器的敌军官兵,实行宽待政策,给予人道待遇,不杀不辱,不没收私人财物,受伤给予治疗,妥善处理死亡俘虏的遗体和遗物这是我军瓦解敌军的政治工作原则的具体体现我军不仅在战场上历来奉行宽待俘虏的政
虐待俘虏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虐待俘虏的行为会破坏俘虏管理秩序,却希望或者放任发生这种危害结果。构成该罪的,一般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军的俘虏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虐待俘虏,情节恶劣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且主要是对俘虏有管理责任的军职人员,也可以是其他军职人员。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虐待俘虏的行为破坏了俘虏管理秩序,将会对我军作战造成危害,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过失不构成本罪。虐待俘虏的动机多为义愤、敌意和报复心理,不论出于何种动机,情节恶劣的均构成虐待俘虏罪。
虐待俘虏罪的构成要件有:客体是我军的俘虏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虐待在战争或武装冲突中被我方俘获的敌方武装人员及其他武装部队服务的人员的行为。主体为对俘虏有管理责任的军职人员,或者其他军职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虐待俘虏的行为
以下是虐待俘虏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主体为为特殊主体,且主要是对俘虏有管理责任的军职人员,也可以是其他军职人员; 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我国军队的俘虏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存在虐待俘虏,情节恶劣的行为。
虐待俘虏罪的主观要件主要是直接故意的意思表示,即指行为人明知自己虐待俘虏的行为破坏了俘虏管理秩序,将会对我军作战造成危害,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情形。
虐待俘虏罪的主观要件应当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虐待俘虏的行为会破坏俘虏管理秩序,却希望或者放任发生这种危害结果。构成该罪的,一般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私放俘虏罪的立案标准如下:凡涉嫌私放俘虏的,应予立案。私放俘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私放重要俘虏、私放俘虏多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私放俘虏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私放俘虏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诉。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私放重要俘虏、私放俘虏多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