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7
海南省抢夺罪按照以下标准立案: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黑龙江省关于抢夺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在黑龙江省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五百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千五百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二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山东关于抢夺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成立犯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
抢劫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产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构成抢劫罪,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15日通过,7月20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
广西抢夺有以下要件会立案: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成立犯罪。
从山东省《关于确定抢夺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中可以知道,在山东地区抢夺罪的立案标准为2000元,也就是说在山东实际抢夺的财产数额达到了这个价值的,那么就可以认定构成抢夺罪,之后也会按照相关量刑细则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恐吓威胁罪这一罪名,但威胁恐吓他人应以相应的罪名处理。 情节严重的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论处,本罪的立案标准是:1、恐吓、追逐、拦截、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2、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重的;3、强行占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扫除对手为前提,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允诺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
网络诽谤罪,指的是行为人故意编造并散布虚假事实,用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网络诽谤罪的立案标准有:1、同一个诽谤信息在网络被点击及浏览的次数达5000次以上,或诽谤信息被转发的次数达500次以上的;2、因诽谤信息在网络传播,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