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0
最高人民法院以法发〔2016〕2号印发《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分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关于抢劫犯罪部分加重处罚情节的认定、关于转化型抢劫犯罪的认定、具有法定八种加重处罚情节的刑罚适用、抢劫共同
申请假释的条件和范围是: 1、判处有期徒刑的,已经执行判刑期限一半以上的; 2、判处无期徒刑的,已经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且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没有再犯危险; 3、特殊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核准假释并且不受已服刑期限限制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对于累犯,不得假释。
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 一、犯罪嫌疑人(加害人)须认罪。 二、和解出于双方自愿。 三、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条件。 范围: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的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注意必须是因民
《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是为依法惩治非法放贷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有效防范因非法放贷诱发涉黑涉恶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
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要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3、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9年11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8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六条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 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
假释适用的法定刑罚与执行时间的条件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
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范围是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