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先履行抗辩权成立条件: 1、是同一双务合同中存在互为对价关系的两项债务; 2、双方所负债务到期,但一方履行期在前,一方履行期在后; 3、在后一方履行的一方,以另一方的履行为自己履行的条件或因在后履行享有期限利益; 4、当事人在履行期届至时,
先履行抗辩权适用条件: (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二)先履行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 (三)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四)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成立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是: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债务的履行有先后顺序;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但是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
发生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是: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或者不履行的;则后履行一方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条件有: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债务。履行是否具有先后顺序,是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区别。
先履行抗辩权的条件包括各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并且当事人应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当事人需要互负债务、当事人应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债务或者是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如下: 1、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 2、债务有先后履行的顺序,一般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根据交易习惯确定。应先履行的债务可以履行; 3、一方未履行或不符合约定的,即全部或部分瑕疵应先履行。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先诉抗辩权适用的时间条件是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 因此,只要主合同未经审判或仲裁,或者虽经审判或仲裁,但对主债务人的财产未经依法强制执行,保证人有权拒绝债权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如下: 1、必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互负债务的,不得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2、双方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
第一,双方当事人是基于同一个合同互负债务的,在履行上有一定关联的。第二,双方之间的履行义务具有先后的顺序。第三,应该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上的债务或者是履行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第四,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有可以履行条件。给予先履行抗辩权,后履
先履行抗辩权的发生,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须是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 (2)须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在双方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履行,依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多有先后顺序。 如法律未有规定或合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条件: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履行债务有先后的顺序; 3、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