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具体而言,本罪的渎职行为可以分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两种类型。食品监管渎职罪也是一种渎职犯罪,因此本罪的犯罪对象可以认定为食品监管渎
法院对食品监管渎职罪的裁判是: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以营利为目的”规定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两罪的构成要件,然而作为典型的贪利性犯罪,除了科技发展带来的人类无法察知控制的“社会风险”外,促使两类犯罪频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八条之一【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等,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对行为人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滥用职权罪。而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主要区别是:该罪在主观方面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属于本单位的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刑法对职务侵占规定了两个量刑标准,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滥用职权罪的处罚办法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导致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致使公共财物受损的,一般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则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滥用职权主要指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