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
夫妻间共同财产没有分割的,不可以离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中应当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因此没有将共同财产作出处理的,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办理离婚登记,在对共同财产作
如果确实属于法律所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的(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事实婚姻处理),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可由双方协商来自行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述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
夫妻之间有共同财产的,对共同财产的义务如下: 一、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 二、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具有共同偿还的责任,首先应
依据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的债务,另一方有偿还的义务,(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明确约
夫妻共同财产单方有权处理,但对于重大事项单方无权擅自处理。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五种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共同财产范畴的部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
辞职补偿金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有明显区别。正常的工资、奖金是对劳动者平时所付出劳动的补偿,而辞职补偿金是针对劳动者辞职这一特定事件而发生的。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辞职费,是针对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能在一定时期内得以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