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在我国征地补偿标准是为: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
2023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对土地经济损失支付的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对青苗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对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等毁损向该所在人支付的补偿费用; 4、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
甘肃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不同地方的征地补偿奖金都不太一样,但是一般都包括停工停产的补偿,房屋总价值的补偿以及因被征收房屋而临时安置的补偿等各种补偿标准。
围场征地补偿标准是依照土地原用途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
淮安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
广东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按照片区划分的,每个片区的补偿标准不一,而片区划分的标准是按照征地的性质划分。一类地区5.4万元/亩、二类地区4.5万元/亩、三类地区3.7万元/亩;征收林地、未利用地,一类地区2.8万元/亩、二类地区2.3万元/亩、三
国家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在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等因素情况下,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以下5类土地标准如下
市区1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40000元/亩调整到46750元/亩,2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7200元/亩调整到43200元/亩,3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5250元/亩调整到41125元/亩,4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3350元
宁波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土地补偿费按该耕地年产值的8-10倍计算。征用其他地方耕地,土地补偿费按该耕地年产值的6-8倍计算。征用非耕地,土地补偿费一般不超过耕地补偿费的二分之一。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