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包括下列案件: 1.贪污贿赂犯罪。具体包括:贪污案、挪用公款案、受贿案、单位受贿案、行贿案、对单位行贿案、介绍贿赂案、单位行贿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隐瞒境外存款案、私分国有资产案、私分罚没财物案。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主要是指《刑
申请减交案件受理费情形: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生活困难的;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当事人为社会公共福利单位的;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刑事案件申诉的受理条件如下: 1、要有对于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而申诉的申诉书; 2、有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及其相关的生效的法律文书; 3、要有证明申诉的相关证据。
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是: (一)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二)在地域管辖上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三)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因事实的证据。
法院不予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如下: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人民法院调解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人民法院调解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有: 1、男方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起诉离婚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向不具有管辖权法院起诉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
一、经过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或者是经过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在一些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中,还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二、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
刑事自诉不予受理的案件有: 1、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 2、被告人已经死亡的自诉案件。 4、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 4、不属于可以自诉的案件。
离婚案件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的离婚诉讼; 2、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的离婚诉讼; 3、其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案件。
法院不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 1、已过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 2、被告人失踪; 3、被告人已经死亡; 4、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5、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6、自诉人撤诉后,就同
不予受理的案件如下: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刑事自诉不予受理的案件如下: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