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监外执行程序: 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所在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审查后,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病残鉴定。 2、监狱根据病残鉴定结论,提出审核意见,报监狱长审批。 3、监狱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材料,报送省监狱管理局审批
对监外执行的规定如下: 1、如果罪犯有严重疾病,必须保护外部医疗,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出具证明文件,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监狱应当提交书面证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临时执
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流程:首先,犯罪分子应当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其次,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最后,对
监外执行收监具有如下法定情形: (一)发现行为人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
监外执行条件有: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罪犯患有的疾病危害到自己或者其他人的生命健康,靠关押场所的医疗条件难以治好的疾病,
适用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形有: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
监外执行条件有: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
监外执行需要的条件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监外执行的保证人应满足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愿意承担保证人义务;能够与被保证人共同居住或者居住在同一市、县;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
监外执行的条件一般是: 1、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监外执行的实施机关有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