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1、批捕后侦查羁押期限的期限正常情况下是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不批捕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且在取保候审期间,也不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如果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以及有关单位。
刑事案件,批准逮捕的时间是7天以内。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批准逮捕: 一、有实施新的犯罪可能性的; 二、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可能性的; 四、可能打击报复
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但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批准逮捕期限可以延长。
交通事故案件的审查批捕期限时长如下: 1、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交通事故案件,检察院依法应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2、该交通事故案件较为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15日; 3、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则在10日以内作出决定
(一)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特殊情况下: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
刑事案件期限应当在六个月内结案。刑事案件整个过程要经历从公安机关立案,拘留,逮捕,侦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最终作出判决。在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情况下,公检法机关还会相应的延长办案期限。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 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2次。 3、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一个
一般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至三个月的时间。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