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根据相关规定,在涉及公有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中,对于同住人的界定,为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1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这里的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是指他处房屋内人均
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协商,以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2、请求第三方进行调解,以达成调解协议; 3、根据纠纷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征地补偿不合理可向当来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 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的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针对性的提供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
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对协调结果不满意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民政府裁决。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要确保公正性;二是要体现便民原则;三是程序透明;四是要体现专业化。
征地补偿分配纠纷诉讼时效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
原告: x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xx县xx镇xxx社区xx组村民,身份证号码 xx,联系电话xx。 被告:xx县xx镇xxxx社区xx组。 诉讼代表人:吴 xx,该组组长,联系电话xx。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
农村征地纠纷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对于补偿的经济赔偿类型我国的规定并不具体,再加上我国对于其赔偿的经济补偿标准以及程序还不够成熟,因此在发生此纠纷时,首先自然是通过双方进行协商的方式进行,或是向相关部门需求调解,若是上升到仲裁阶段则当事人应该向相
土地征收补偿款纠纷包括不同类型,不同类型的纠纷解决方式又各不相同。如果是征收补偿的标准争议,可以先由县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由批准部门裁决;如果是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款分配的争议,则需要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如果是其他类型的行政性争议,可以通过
当事人因土地承包补偿费用分配发生纠纷的,可以先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