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自首的有效时间:当事人投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首行为即告完成。认定自首,应当以犯罪后、归案前这一时间段内当事人自首的行为有效。当事人在自首行为完成以后的翻供行为,不能改变其先前的自首行为的性质。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案件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自动投案一般是指犯罪分子向公安、检察、或者审判机关投案。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自首指的是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自首的行为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案件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自动投案一般是指犯罪分子向公安、检察、或者审判机关投案。
准自首与自首的区别如下: 1、设置体系不同。一般自首与准自首仅规定于刑法典总则中,而特别自首制度则是由刑法典分则所自行设立和规定的; 2、效力范围不同。一般自首和准自首制度因规定于刑法总则而具有适用效力上的普遍性,从而适用于刑法分则和特别刑
在犯案以后公安机关发现之前都属于可以自首的时间,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的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自首是需要自动投案的,自动投案的认定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审查:一是时间;二是方式和动机。自动投案的时间既可以是犯罪事实发觉以前,也可以是犯
一般自首也被称为普通自首,是指犯罪分子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属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是对“特别自首”的对称。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特别自首与一般自
自首的意义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对于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有数
准自首又称特殊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向司法机关供述未被掌握的非同种犯罪的行为。该行为视同自首处理。相对于一般自首,特殊自首之所以特殊,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是适用对象的特殊性。一般自首适用于一般犯罪人,而特殊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中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