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妻拥有合法关系的时间,双方到婚姻部门进行了结婚登记就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开始点,如果对方去民政部门申领了离婚证,离婚登记的那天就是存续期间的终点。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离的判决书生效的那一天就是存续期间的终点;如果法院调解离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相互借款合同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符合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的,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借款的约定方式:夫妻双方可以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订立借贷协议,并在协议中表明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等相关内容。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如果房子是个人财产的,卖房有效;无关是双方共同财产的,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以自己名义转让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的,买房人是善意取得的,卖房有效,但是卖房一方应当向夫妻另一方赔偿损失。
婚姻存续期间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自己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且要求伪造债务的一方少分共同财产。一方伪造共同债务要求用共同财产偿还的,法院不会支持。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因此夫妻之间也可以签订借款合同,应当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姓名、借款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借款的利息、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并由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隐瞒债务的承担方式为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隐瞒背负个人债务的,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如果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面欠下了债务,且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借的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则另一方是完全可以拒绝承担该责任的。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